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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18级(五年制)学生修读校内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20-11-24 14:17:14 点击量:
  

各院(系):

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7〕1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2019、2018级(五年制)学生修读校内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根据国务院学位政策的有关精神,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

2.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第一学年度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75分或主修专业排名前60%(两个课程成绩要求必须满足一个条件),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得报名修读校内辅修学士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9~2020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

二、报名专业及限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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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济学院的金融学、经济学专业报名人数不足30人不开班。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28日16:00。

2.报名程序

(1)学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电脑端网上报名:Web端登录地址:218.197.150.35或域名:http://ut7.whu.edu.cn/;学生详细报名流程:“2020年七联大学(校内辅修学士学位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1)。网上报名系统维护客服QQ群号:723061314,联系电话:15629080832。

(2)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校内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

3.院(系)审核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9、2018级(五年制)校内辅修学士学位报名院、系审核表》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12月4日前将审核表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及学生个人申请表、成绩单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彭老师。

4.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12月11日。

5.改报专业手续

经院(系)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但不在预录取名单之列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12月15-16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续。

四、缴费

1.缴费时间:12月21日9:00-23日16:00。

2019、2018级(五年制)预录取学生以及2018、2017级(五年制)已修读第一阶段学生,请在规定缴费时间之内全天办理缴费手续(建议学生在“华中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网上缴费)。如为特优生在网上缴费平台学费自动减半显示。

2.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特优生学费减半,在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期间只能减免1次。

3.退费期限

申请修读校内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所交学费自2021年3月10日后一律不退还。

五、学籍管理及教学安排

1.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7〕17号)第十章第七十六条规定:在修读辅修学位阶段,凡主修专业必修课出现2门以上(含2门)课程不及格者,学校终止其辅修学士学位学习资格。要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学士学位(主修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如主修英语专业的学生,则需要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2. 上课时间主要为双休日和寒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及各开课院(系)查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1.有关报名事宜

咨询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南三楼307室);联系电话:87542523;联系人:彭老师。

2.有关学位学籍事宜

咨询部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南三楼310室);联系电话:87542623;联系人:胡老师。

3.有关学费缴费事宜

咨询部门: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东边财务处三楼大厅);联系电话:87557413转分机8303;联系人:龚老师。

附件:

1. 2020年七联大学(校内辅修学士学位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2. 华中科技大学校内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见原网址:http://jwc.hust.edu.cn/info/1208/8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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